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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威尔曼未充分检索就开展药物专利研发而引发的纠纷(二)

【预警启示】

威尔曼公司曾通过涉案专利指控双鹤药业、白云山医药科技、誉衡药业等10多家大型医药企业专利侵权。从2002年双鹤药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请求到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作出最终判决,前后历时长达9年。从诉讼涉及企业数量、标的额度和诉讼持续时间长短可以想象所耗费的司法成本。然而从专利预警角度看,这却是一场完全可以避免的诉讼战。

一、全面检索现有技术,避免重复研发

创新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科技文化中,演绎出不同的内涵,有着各种各样的解释,却无一个标准的定义。不同领域、不同背景的人对创新有不同的理解。

我国的多数企业现在处于喊着创新保护的口号却诠释着对创新保护的自我理解的阶段,很少去深刻理解《专利法》意义上的创新概念。仅非常少量的企业管理人员有机会去参与《专利法》关于创新概念的立法讨论,仅非常少量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非常少量的专家学者会在评判技术方案的创新性时,主动采用检索手段。

本案中由舒巴坦与头孢氨噻肟所制成的复合物早在本案申请日前,就在德国12家医院有临床试验,并记载在学术论文《舒巴坦分别与美洛西林、哌拉西林和头孢氨噻肟联合使用:在治疗严重细菌感染过程中临床和细菌学方面的研究发现》中。威尔曼公司在未充分、全面检索和评估现有技术的情况下,就贸然投入巨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长期研究,开展毒性试验,反映了威尔曼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专利检索意识的缺失,在未全面了解本领域发展状况的情形下,就开始闭门造车,贸然启动“新药”研发,结果导致了重复研发。且由于人财物投入巨大的原因,致使面对诉讼程序中呈现在眼前的《舒巴坦分别与美洛西林、哌拉西林和头孢氨噻肟联合使用:在治疗严重细菌感染过程中临床和细菌学方面的研究发现》所披露的内容,仍不想或不愿承认自以为是的创新竟然没有创造性。

二、增强检索平台功能,提高检索效力

我国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检索意识淡薄,也使得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购买、应用专利技术检索平台没有积极性,技术检索设施匮乏,一般不配备专业化的相关领域技术数据库,或配备的数据库对世界主要技术资料的覆盖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

而以美国、欧洲、日本为首的发达国家/地区不仅鼓励技术人员掌握多门语言,要求其在研发工作中查阅多国资料,而且在开发应用的技术检索系统中,多配备强大的语言翻译功能。我国在翻译技术资料方面,长期依赖相关专业语种人员的人工翻译,缺乏资料翻译机器化的相关检索技术平台,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检索人员的漏检率高于国外。本案中的《舒巴坦分别与美洛西林、哌拉西林和头孢氨噻肟联合使用:在治疗严重细菌感染过程中临床和细菌学方面的研究发现》是学位论文,且为德文记载,在检索平台不提供自动翻译的条件下,大部分国内的工程技术人员漏过对该文献的关注,就是大概率事件了。

三、开展检索培训,提高检索能力

威尔曼公司在投入巨量人力、物力、财力研发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之前,也不是没有进行任何技术检索和调研分析。只是因为检索调研经验不足、检索调研策略不完善、检索平台功能不强大、被检数据库不完整、调研手段和地区受限等原因,才未发现《舒巴坦分别与美洛西林、哌拉西林和头孢氨噻肟联合使用:在治疗严重细菌感染过程中临床和细菌学方面的研究发现》这篇文献,未收集到德国12家医院的相关试验信息。而双鹤公司后来通过专业的检索咨询机构找到了该文献。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多数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人员检索经验不足,未受过良好的检索培训,仍停留在百度、谷歌检索阶段,仅能使用简单的关键词和简单的检索入口,查找日常生产、生活所需要的常用资料,缺乏对大型技术检索平台的使用经验,不会制定全面的检索策略,缺乏娴熟的检索手段,最终无法得到可靠的检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