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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2010 年专利审查员招聘签约程序


 

一、领取接收函

  1 、领取要求

  领取接收函时务必携带以下原件材料: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学历证书(已经取得的)、学位证原件(已经取得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只需提供最高等级的即可),否则,将拒绝领取。

  重要提示 :京外人员须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随同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邮寄至我中心。

  2 、领取时间

  北京地区(含应届生和往届生):将采取短信方式通知被录取者本人(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往届生可以直接前来办理签约手续。

京外地区(应届生): 如果需要接收函,可以通过特快专递或传真的方式将接收函交至被录取者本人。

  重要提示: 如果被录取者已经取得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京外人员可以将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直接邮寄至我中心办理签约事宜,签约具体事宜附后。

二、签约事宜

  1 、签约程序

  应届毕业生 :被录取者本人凭接收函到所在学校就业 中心(办) 领取三方协议,并将三方协议和就业推荐表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加盖所在学校就业 中心(办) 公章(其他公章无效)。对于北京地区的被录取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来我中心现场办理签约手续;对于京外地区的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特快专递(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将推荐表、三方协议 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邮寄至我中心或现场办理签约手续,我中心经过审核无误后,加盖我中心人事处公章,留存用人单位联协议,将学校和毕业生留存联两联协议以及推荐表回执,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给被录取者本人(备注:为了节约时间和成本,建议学校就业 中心(办) 先行在相关材料上盖章);

  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我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对于报到的具体时间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将另行通知。

  2 、签约时间

  北京地区:自接到录取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约完毕,逾期视为放弃;

  京外地区:自接到录取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寄出(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三、中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 18 号紫金数码园 4 号楼 915 房间

  邮编: 100190  联系人:李少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201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