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从著名学者方舟子《诗律浅说》中摘录些片断,为大家提供些关于古典诗歌的基础知识。 诗律浅说 [节录一] 方舟子 【近体、古体】 格律诗,包括律诗和绝句,被称为近体诗或今体诗,古人这么叫,我们现在也跟着这么叫,虽然它其实是很古的,在南北朝的齐梁时期就已发端,到唐初成熟。唐以前的诗,除了所谓撈肓禾鍞,就被称为古体。唐以后不合近体的诗,也称为古体。 古体和近体在句法、用韵、平仄上都有区别: 句法:古体每句字数不定,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乃至杂言(句子参差不齐)都有,每首的句数也不定,少则两句,多则几十、几百句。近体只有五言、七言两种,律诗规定为八句,绝句规定为四句,多于八句的为排律,也叫长律。 用韵:古体每首可用一个韵,也可以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韵,允许换韵;近体每首只能用一个韵,即使是长达数十句的排律也不能换韵。古体可以在偶数句押韵,也可以奇数句偶数句都押韵。近体只在偶数句押韵,除了第一句可押可不押(以平声收尾则押韵,以仄声收尾则不押韵。五言多不押,七言多押),其余的奇数句都不能押韵;古体可用平声韵,也可用仄声韵;近体一般只用平声韵。 平仄:古、近体最大的区别,是古体不讲平仄,而近体讲究平仄。唐以后,古体也有讲究平仄,不过未成规律,可以不管。 古体诗基本上无格律,所以以下只讲近体诗。 【用韵】 唐人所用的韵书为隋陆法言所写的《切韵》,这也是以后一切韵书的鼻祖。宋人增广《切韵》,编成《广韵》,共有二百余韵。实际上唐宋诗人用韵并不完全按这两部韵书,比较能够反映唐宋诗人用韵的是金人王文郁编的《平水韵》,以后的诗人用韵也大抵根据《平水韵》。 《平水韵》共有一百零六韵,其中平声有三十韵,编为上、下两半,称为上平声和下平声,这只是编排上的方便,二者并不存在声调上的差别。近体诗只押平声韵,我们就只来看看这些平声韵各部的韵目(每韵的第一个字): 上平声:一东、二冬、三江、四支、五微、六鱼、七虞、八齐、九佳、十灰、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十四寒、十五删 下平声:一先、二萧、三肴、四豪、五歌、六麻、七阳、八庚、九青、十蒸、十一尤、十二侵、十三覃、十四盐、十五咸 光是从这些韵目就可以看出古音和今音已大不相同。有一些在古代属于不同韵的,在现在已看不出差别,比如东和冬,江和阳,鱼和虞,真和文,萧、肴和豪,先、盐和咸,庚和青,寒和删,等等。 如果我们具体看一看各个韵部里面的字,又会发现一个相反的情况:古人认为属于同一韵的,在今天读来完全不押韵。比如杜甫《三绝句》第一首(以下引诗均以杜诗为例,不再注明): 楸树馨香倚钓矶, 斩新花蕊未应飞。 不如醉里风吹尽, 可忍醒时雨打稀。 飞和稀在平水韵中同属五微,但在普通话读来并不押韵。 又如第二首: 门外鸬鹚去不来, 沙头忽见眼相猜。 自今以后知人意, 一日须来一百回。 猜和回在《平水韵》中同属十灰,但在现在普通话中也不押韵。 古体诗的押韵,可以把邻近韵部的韵,比如一东和二冬、四支和五微,混在一起通用,称为通韵。但是近体诗的押韵,必须严格地只用同一韵部的字,即使这个韵部的字数很少(称为窄韵),也不能参杂了其他韵部的字,否则叫做出韵,是近体诗的大忌。但是如果是首句押韵,可以借用邻韵。因为首句本来可押可不押,所以可以通融一下。比如《军中醉饮寄沈八刘叟》: 酒渴爱江清, 余甘漱晚汀。 软沙倚坐稳, 冷石醉眠醒。 野膳随行帐, 华音发从伶。 数杯君不见, 都已遣沈冥。 这一首押的汀、醒、伶、冥属下平声九青,但首句借用了八庚的清。这叫做借邻韵发端,在晚唐开始流行,到了宋代,甚至形成了一种风气。 现代人写近体诗,当然完全可以用今韵。如果要按传统用《平水韵》,则不能不注意古、今音的不同,读古诗更是如此。这些不同,有时可以借助方言加以区分,但不一定可靠,只有多读多背了。 【律句】 汉语虽有四声,但在近体诗中,并不需要象词、曲那样分辨四声,只要粗分成平仄两声即可。要造成声调上的抑扬顿挫,就要交替使用平声和仄声,才不单调。汉语基本上是以两个音节为一个节奏单位的,重音落在后面的音节上。以两个音节为单位让平仄交错,就构成了近体诗的基本句型,称为律句。对于五言来说,它的基本句型是: 平平仄仄平 或 仄仄平平仄 这两种句型,首尾的平仄相同,即所谓平起平收,仄起仄收。我们若要制造点变化,改成首尾平仄不同,可把最后一字移到前面去,变成了: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除了后面会讲到的特例,五言近体诗无论怎么变化,都不出这四种基本句型。七言诗只是在五言诗的前面再加一个节奏单位,它的基本句型就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七言近体诗无论怎么变化,也都不出这四种基本句型。 这些句型有一个规律,就是逢双必反:第四字的平仄和第二字相反,第六字又与第四字相反,如此反复就形成了节奏感。但是逢单却可反可不反,这是因为重音落在双数音节上,单数音节就相比而言显得不重要了。 我们写诗的时候,很难做到每一句都完全符合基本句型,写绝句时也许还办得到,写八句乃至更长的律诗则几乎不可能。如何变通呢?那就要牺牲掉不太重要的单数字,而保住比较重要的双数字和最重要的最后一字。因此就有了这么一句口诀,叫作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就是说第一、三、五(仅指七言)字的平仄可以灵活处理,而第二、四、六以及最后一字的平仄则必须严格遵守。这个口诀不完全准确,在一些情况下一、三、五必须论,在特定的句型中二、四、六也未必分明,在后面我们会谈到,但接下来我们先来看看如何由这些基本句型构成一首完整的诗。[限于篇幅,节录至此] |